這個題目,看似是財經版的投資專欄。
其實,亦適用於生活各種層面,譬如說:感情。
不幸被騙,或遇人不淑,或對方變心,或背後有陰謀……或對不起,原來是「一場誤會」。
點呀?打佢一身?殺咗佢呀?
不不不,前輩早教落:腳底抹油,走為上着。還要是即刻起程,走走走,遠走高飛,有咁遠走咁遠,有咁久走咁久,最好是永不回頭,永不相見。
正如買覑一隻爛股,跌跌跌,累你蝕錢,難道還終身廝守?得閒出來咬它一口泄恨?
梗係掟都掟唔切,急急甩手為妙。
對着股票,很多人懂得處理,手起刀落,應斷則斷。
可是對情,很多人反而拖泥帶水,磨磨蹭蹭,任由傷口在腐化、潰爛、擴大,無止境的惡化……同時,還要非常回味,繾綣不捨,似是有點樂在其中。坦白講,其實想對方回頭,像以前一樣愛你、疼你、惜你。
常聽聞,許多決定分手者,在臨行時,還要說一句:「唔得,我要回去執番件衫……」
老細,執乜嘢衫啫?出到外邊,天大地大,任你買!但是為甚麼一定要回去?其實在心底裏,仍期盼對方在等待,希望可以重拾舊歡,再磘舊情,當中間一切沒發生過。
結果?永遠是回去「執衫」時出事,或斬人,或被斬,落得個血淋淋的下場,分手分到上港聞版。前人苦口婆心,說到嘴爛,後人則總是永不上心,自作主張。
於是有朋友追究、嚴辦,有計畫地進行大報復。過程處心積累,不怕犧牲,投放大量時間及資源,而期間,又一定有人肯幫忙,牆倒眾人推。
終於大仇得報,哈哈哈。成功令對方身敗名裂,家破人亡……但是你自己呢?除了逞一時之快,跟着有甚麼益處?
失去的是「機會成本」,只為那些爛人爛股?不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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