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30日 星期五

(轉貼) 流落一百年的小男孩(下)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經理這一答,大大出乎小雲夫婦的意料之外。 

通常,一般人對「鬧鬼」這回事,特別忌諱。尤其是生意人,怕嚇跑顧客,等於是趕財神出門,落得個冷冷清清。

而事實上,過往許多消費及娛樂場所,不管曾經多熱鬧風光,但當一傳出猛鬼,或有幽靈出沒,膽小者固然遠遁,膽大者亦怕沾霉氣、交噩運,寧願改光顧別處去。 

但可能華洋有別,亦可能這位經理,別出心裁,他不止承認餐館有鬼,還帶他們往收銀處,從壁布板上,取下一張舊照片,出示給小雲夫婦同看:「這是十多年前,一對英國老夫婦遊客,來我們餐館晚餐後,在大門外拍的紀念照。」 

有甚麼出奇?經理指覑照片中的餐館門前,可見「Crown and Rose」(皇冠與玫瑰)的大招牌,中間有個笑瞇瞇的小老太,背後有幾級樓梯,赫然見到一個小男孩,陰沉地直視鏡頭,身形半隱半現,一看令人雞皮疙瘩,完全像傳說中的幽靈。 

經理補充:「拍照者是相中人的丈夫,他們回到英國後,將照片沖曬出來,才看到異象。老先生肯定拍攝時,妻子身後或附近,一個小朋友也沒有,他應是流落在餐館的鬼魂。」 

更出奇的是,那位愛笑的小老太,返回英國祖家,一星期後,在夢中安詳逝世。未知道跟她拍照時,背後有陰靈出現可有關係? 

無論如何,老先生仍向餐館致謝,他們曾經在這裏度過一個愉快的晚上,這是英國人的風度,並奉送幽靈寫真一張,以證明餐館真的鬧鬼。 

小雲夫婦看過照片後,面面相覷,既然經理這樣大方承認,唯有繼續留下來用膳。但是小雲手機傳來的那句「媽媽媽媽媽媽」,一直懸在她心中,像十五個吊桶,七上八下,弄得她多年來心緒不寧。 

聽過小雲這番經歷,最令人同情的,是那位不明來歷的小男孩,很可憐,近一百年來,竟然無人替他超度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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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2017年6月29日 星期四

(轉貼) 流落一百年的小男孩(中)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當小雲和丈夫坐下,開始研究菜牌。由於是第一次光顧,這裏有甚麼好吃、背景有甚麼特色等,他們非常好奇。 

小雲很自然地,拿出手機找資料。想不到,一看之下,發現這家「Crown and Rose」(皇冠與玫瑰),在當地竟以鬧鬼出名。 

據網友報料:在餐館內,常有幽靈出沒,分別有一對母子、老婦人及小男孩等,俱有目擊者記載。 

甚至有八卦旅遊作家,列出「卡加利十三處最猛鬼地點」,這家餐館名列第九,很榮幸地榜上有名。 

小雲正看得入神,忽然之間,手機響起來,她大感錯愕。會有誰,在星期六晚找她? 

移民到來已兩年多,除了丈夫及家人,並沒有結交「閨密」之類的好友。當地人一向重視私隱,聯絡多數用短訊,而事實上,她手機的通話功能,已許久沒有啟動。 

這下忽然響起來,又沒有來電顯示,小雲不禁有點忐忑。接聽後,那邊傳來「沙沙」聲,不規則的聲音,有點像接收不好的收音機,正在尋找準確的波段。 

在一片凌亂的雜音中,她聽到一個外籍小男孩的聲音,竭力在叫:「Mama,Mama……」(媽媽,媽媽),空空蕩蕩,似是來自千里之外。 

小雲嚇得關手機,她和丈夫無兒無女,怎會有小孩子亂叫「媽媽」? 

又剛巧在看餐館的鬧鬼資料,不禁驚怖失色。丈夫看到她很不妥,連忙放下菜牌,待了解情況後,忍不住埋怨兩句:「為甚麼不給我聽?說不定是惡作劇。」 

跟着安慰了兩句,急召經理來問:「我們上網看資料,說這家餐館很猛鬼,是否真的?」 

老實說,這種單刀直入式的發問,即使在老外社會,亦算是唐突。通常,對方為商譽,會拼命否認,但是想不到,經理大叔答得很從容:「是真的,我們這裏常鬧鬼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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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

(轉貼) 流落一百年的小男孩(上)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遇鬼,所為何事?通常,是向你求助,或嘗試溝通。 

亦有來路不正:無聊、整蠱、作惡、勒索等。 

當中,最難搞的是前生冤孽,鎖定目標,緊咬不放,定向追蹤糾纏,但這種特殊情況不常見。 

像朋友小雲,六識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之中,她的聽覺最敏銳。 

在香港,她跟靈界的幾次接觸,都是先聽見異響。想不到,結婚之後,移民加拿大,竟有更深刻的經歷。 

數加國的移民城市,最熱門的是溫哥華與多倫多。 

排第三的是卡加利(Calgary),經濟以石油工業為主,位於洛磯山脈畔,風景雄奇壯麗。 

小雲嫁過去,人生路不熟,可是她一向好靜、內向,又是專業電腦美術設計,找到工作後,很快就安頓下來。 

有趟跟丈夫計畫,周末出外晚餐,在網上找到一家心儀的餐館,接受預訂,並可下載優惠券,一切看似很順利。 

出發當晚,小兩口滿心歡喜,小雲還特地戴上一枚別緻的玫瑰髮夾。 

怎料驅車抵達,才發覺那家餐館已結業,四周風蕭蕭、黑漆漆,一片荒涼冷寂,看來關閉已久。 

卻不知為何網頁仍如常運作?當場,有種說不出的詭異。 

他倆大感掃興,唯有搜尋附近,看可有其他合意的餐館? 

偏偏當晚是星期六,附近處處客滿,駕車兜來兜去,卒之找到一家酒吧式的餐廳「Crown and Rose」(皇冠與玫瑰),他們從未到過,感覺很陌生。 

兩人又餓又累,也不管了,先吃飯再說。當小雲入內坐定,逐漸看清楚周圍環境,才省起她初來卡加利,正是租住對面的房子。 

啊,想不到無意中,返回移民的起點。我們中國人一向相信緣份,小雲為此有點高興,順手一摸頭頂的玫瑰髮夾,跟這家餐館的名字,不謀而合,可見今晚是有緣來到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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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(轉貼) 收到咯,多謝晒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有些人對靈異之事,特別敏感,經常「見」到。亦有人「感應」到,動輒毛骨悚然。或有人「嗅」到,無端飄過一陣不知名的腐臭味。小雲則比較特別,總是「聽」到。像先前說,她在歷史西報女廁的體驗。

可能我們每一個人,都有不同的能向。小雲的個性,一向比較內向沉靜,心清如水,不擅於言語表達,卻有非凡的集中力,擅長畫畫的組織與設計。 

亦因此,聽覺可能特別敏銳。她小時候,住在九龍愛民鸷,家裏只有父母和哥哥,都是不多話,生活平靜安穩。 

是一個正常的家庭,做一切正常的事。小雲從未見過家人拜神、祀鬼,或談論靈異事件,十分乾淨整齊。 

直至有一趟,媽媽返鄉下探親,哥哥外出,剩下她和爸爸留在家中,她睡上格床,爸爸睡下格。 

第二天早上,竟看見久違的姑姐,即是爸爸的妹妹,在門口燒香燭,又焚化些元寶冥鈔溪錢等,俱是從未見過,感到非常新奇。可是姑姐、爸爸,甚麼也沒有說,她亦甚麼也沒有問,三方很自然地,對這件事保持沉默。 

當晚,她如常睡在上格床,至凌晨一時許,朦朦朧朧間,依稀看見一個佝僂襤褸的大叔,揹着擔挑,在哼小曲兒:「收到咯,多謝晒。收到咯,多謝晒……」 

就這樣一邊走,一邊唱,迴環往復,都是這兩句。小雲驚醒,直覺以為是街外傳來,連忙撲到窗邊向下望,只見黑沉沉,空蕩蕩,哪有一個人影?她滿腹狐疑,不知頭尾,以為自己是幻聽,唯有倒頭再睡。 

後來她結婚,移民加拿大,至最近返港探親,相隔近二十年後,說起這件事,爸爸才道出真相:原來事發前一晚,他在下格床感到被鬼壓,不能動彈,驚怖莫名,又不想驚動家人,於是找妹妹(姑姐)來家門前拜祭一番。 

後來果然平安無事。卻不料,對方來道謝,竟是小雲收到,也算是一場奇特的緣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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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(轉貼) 鬧鬼,總要在女廁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像一幅拼圖,開始時不成形,逐漸東一塊、西一塊,陸續砌成,整幅圖像就浮現出來。 

但過程需要多久?看因緣和合,或長,或短。期間,可能要十幾年,甚至更悠長。 


可還記得,香港歷史西報的鬧鬼傳聞?當時,是二○○一年三月,清明節前。源頭是女廁,來自澳洲的女編輯,晚上如廁時,聽到有人叫她的名字,當走出來,竟空 無一人,從此開始傳出鬧鬼。當時的辦事處,在港島鰂魚涌海邊。當時的老闆,是南洋人,對靈異之事並不忌諱,公開打齋超渡亡靈。各位洋同事非常興奮,爭相拍 照,甚至連國際規模的美聯通訊社,亦有大幅報道。現今報館已搬遷,所在的舊工業大廈已拆卸,連老闆亦已轉換,可是當年的鬧鬼事件,依然廣泛流傳。 

十六年後,當時任職美術設計的小雲,從加拿大回來探親,說起這件事,原來曾有親身體驗,猶有餘悸。 

一向的傳說版本,是來自編輯部,其實不止女廁,當夜更的同事,趕稿時,常覺得身邊影影綽綽,好像有人在窺探,待回轉身,卻空蕩蕩,類似的情況,已經令好些編輯神經衰弱。 

另一個捱夜的部門,是版面設計組,曾經有患病的同事,本身氣弱,深宵砌版之際,忽聞遠遠傳來沉重的腳步聲,「踏」「踏」「踏」的急步跑近,來到身邊「噓」「噓」「噓」的粗重喘氣,嚇得他即時回望,當然,又是一個人影也沒有。 

逐漸,傳聞愈來愈盛。卒之,女同事集體拒絕返夜班,報館才有打齋之舉。 

小雲亦是在女廁受嚇。有一晚,與女同事一起結伴如廁,各佔一格。同事在她左邊,完事後打個招呼:「喂,我出去先。」 

緊接着,小雲聽到右邊有聲音:「咁快?」可是剛才明明記得,她倆進來時,廁所空無一人。後來她走出去,四周全是空格,待她追問同事,對方誓神劈願沒說那兩個字。 

因此她肯定自己是撞鬼。其特色,是多口,喜歡亂叫人名,或無端端搭嘴,還有,總是出現在女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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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

(轉貼) 門前燈閃,災煞分級至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常言道:「運未到,氣先到」,不論吉凶,發生之前必有先兆。 

多年來,筆者已多次探討過這題目。所謂「氣」,並不深ʊ,常存在於日常生活當中,只要我們細心觀察,總會找到些铫索。 

最現成是打風。像六月十二日「苗柏」襲港,之前三日,淺水灣一樣風和日麗,可是往常海裏的魚群,忽然全數無蹤。 

又像過年前,政府辦事處門外的盆栽,竟一夜枯死,還要是無人聞問,過年後,局長因醜聞下台。 

平時最常見的,則是門前燈閃。不論是辦公室外,或住宅外,一定是不祥之兆,筆者起碼見證過四宗。 

第一次,是舊同事的房門外,天花燈不停眨呀眨,正是他出發旅行之前,工程部為他趕快替換,已趕不及。 

他和太太,與另一對朋友夫婦同行。途中,無意發現,太太跟朋友疑似有染,幾乎動粗,卒之返港後離婚。 

第二次,是另一位舊同事,放假旅行去。臨出發前一日,又是門前燈亂閃,他心知不妙,盡快將壞燈換掉。 

兩星期後,他銷假復工,即被上司通知炒魷。 

第三次,善良朋友閃在家門前。他趕快通知物業管理公司換燈,無奈,當日是星期六,電工要下星期一才上班,唯有連續兩天,日夜望着那盞燈閃呀閃,愈閃愈暗,愈閃愈驚,終於捱過星期六、日,家門前才換上新燈,大放光明。 

但究竟是應在哪一件事上?當時生意淡泊、太太患感冒、弟弟外遊等,都不似是兇險之事。三日後,老人院急Call,原來是年邁的母親不適,送醫院救治。就這樣來來回回,往來奔走,幸好有驚無險。 

第四次最嚴重:朋友幼弟結婚,當日早上出門,家門燈先狂閃,繼而全滅,門外至走廊漆黑一片。待辦完喜事,翌日早上,他的媽媽在夢中逝世,走得很安詳。
家人俱感恩,視此為福澤,並不認為是災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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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(轉貼) 付出,分享,換子女同在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先旨聲明:個人立場,不甚贊成子女過分依戀父母。成年後,有機會應向外闖,天大地大,趁年輕時吃虧、撞板、跌倒,嘻嘻哈哈又站起來,轉頭翻個身,一切又可以重新開始。

但要是父母保護太周全,從未試過挫折、失敗、闖禍,子女會失去學習,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。 

話雖如此,可是個人的立場,微不足道,癡心父母古來多,大多數盼望子女留在身邊,尤其是華人,我們普遍以「家庭」為人生的基礎。 

究竟怎能將遠飛天外的子女,召喚回來?要是違反他們的意向,妄圖改變的話,唯有以一物換一物。 

即是以手頭的資源、精神、時間,去換取原應不在身邊的子女,等價交換,逆天而行,但是父母要明白此消彼長的道理,必定會造成你們的損失。 

在命理來說,正是「刑剋」。自古以來,這種現象非常普遍,許多孩子生下來,難湊、難養、難教,與父母緣份淺薄,原是無可奈何之事。 

為免父母過度勞損,於是短時期,交人收養照顧。最常見的是奶媽、婢僕、親友,情況特殊嚴重的,甚至會過繼,或送上山拜師學藝。現代版本,等於是寄宿、留學、赴職業先修班等,跟父母聚少離多,反而關係良好。 

終於學成畢業,立志在外闖蕩謀生。老實說,父母應開心還來不及,從此甩身,子女既自由,父母亦自由,豈不快哉? 

所以「刑剋」,未必是壞事。但是要硬扯他們回來,希冀他們日夜守在身邊,則要付出代價:滿足其需求。譬如說:有家業者,給子女攤分繼承。有收租者,預備跟 他們分享。有積蓄者,撥一部分給他們運用。有物業者,撥出單位給他們居住。甚至有能力者,替他們照顧及供養子女,即是湊孫……諸如此類。 

說起來,好像很現實似的。但是生活根本是很現實的一回事,若要挽留成年子女在身邊,需要考慮全方位的供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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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2017年6月22日 星期四

(轉貼) 子女高飛,原是常態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「仔呀,回來吧!」「女呀,幾時返歸?」 

經常聽到父母這樣悲鳴,捨不得,放不下。 

於是免不了,埋怨社會風氣不純,傳媒教壞細路,卻忽略了,這是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,甚至是生物常態。 

並非是二十一世紀的獨有問題,早在一千多年前,唐朝詩人白居易,已有《燕詩》,明寫燕子築巢成家:「梁上有雙燕,翩翩雄與雌,銜泥兩椽間,一巢生四兒……」 

其實,是暗寫人類的親子關係。當後來乳燕成長,飛去不回,剩下燕爸燕媽守住空巢(老外也有同樣的「Empty Nest」意識),啁啾終夜悲。 

我們是否應譴責燕仔燕女「不孝」?要限定牠們多回來探望父母? 

不。詩人只是很冷靜地說出事實:「燕燕爾(你)勿悲,爾當反自思,思爾為雛日,高飛背母時」,最尾還贈一句:「當時父母念,今日爾應知」,很有因果循環的意味。 

你怨子女不回來共住,試問你又可曾跟父母同住? 

當孩子成長,羽翼既豐,必然會展翅高飛,有那麼遠,去那麼遠,有那麼久,去那麼久。難道完成發育,牛龜咁大隻,仲要扮小鳥塞在舊巢啃父母? 

將來,他們在外邊,可能發大達,可能不得志,或受排擠,或流落江湖,統統是他們的命運,各自的高貴選擇。 

做人做得最慘,是沒有選擇。成年後,仍然不能作主,古時父母時興「為你好」,像慈禧太后為光緒配婚,硬要他娶自己的親侄女葉赫那拉靜芬,即是後來的隆裕皇后。 

去到這地步,給你做皇帝也沒意思。換作女子,以追求愛情為人生目標,相信更會激烈反抗。只因為,我們都想自己作主。 

在古代,長者獨留在家,難免孤清。 

可是生在現代香港,作為長者反而形勢有利:交通方便,資訊發達,基本的醫療設備亦足夠。加上社交媒體盛行,只要肯開放心境,比年輕時更自由熱鬧好玩。 

要是堅持子女在身邊,唯有以一樣,換一樣。請問,你肯用甚麼來換他們回來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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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2017年6月21日 星期三

(轉貼) 假如你遭子女拋棄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假如這是真的,發達咯。 

趕快將所持物業放租,或變賣,或套現,先去做個保健抗衰老靚靚療程,有錢去瑞士,冇錢去韓國,執番好自己的眼耳口鼻。 

跟住上學習班,認識新朋友,拓闊社交圈子,同時期,去旅行,吃喝玩樂,遊遍你自小夢想去的地方。 

要是想貢獻社會,可以替人照顧小朋友,或難民,或殘疾人士,或行動不自由的長者,統統需要幫忙。 

甚至養一隻貓、一隻狗、一隻小小鳥,也開心快樂,得到你應有的回報。 

何必捧着一堆錢、一層樓,以及成擔愛心,跑去苦苦哀求阿仔接收?還要看未來新抱的面色? 

通常,最怕是牽纏:阿仔天良未泯,仲有些少孝心,家嫂又賢良,生下乖孫又可愛,拉拉扯扯,得閒找你飲茶,問你借錢…… 

你不忍心,又愛護,於是翻箱倒籠地供給,不知不覺間,成為「啃老族」的目標,逐口、逐口被吃掉,還自我感覺非常良好。 

只因為還有愛,即使是丁點兒,餘情猶在,於是一直拖拉下去,社會上大多數的親子關係俱如此。 

但要是乖仔夠決絕、夠忍心,主動將阿媽拋棄,加上個藐嘴藐舌的新抱,試問還有何留戀?等於放你一條生路,還不投奔自由大脫走! 

不幸,癡心父母古來多,像朋友天天,說起「苦媽」的遭遇,令人黯然。她才五十多歲,未到中年,在任職的機構屬老臣子,單親湊大個仔,兒子快三十歲了,正籌備婚禮。 

苦媽是能幹的職業女性,亦理財有道。去年中,公司的大老闆退股,她被提早退休,從此賦閒在家。原先打算,與兒媳為伴,老來湊孫為樂。於是買了兩個相連的住宅單位,以為可以安享晚年。 

怎料,兒媳竟不領情,年輕人另有打算。苦媽滿腦子美好幻想,一下子落空,內心鬱結難解,竟在新居中開煤氣自殺。 

多可惜,苦捱半生,尚未玩過,就此了結,兒媳還可以承受她的遺產,唔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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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(轉貼) 寧願我是一隻狗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  

聽說,狗狗可以自動關上聽覺系統。 

一本寵物雜誌這樣說,尚未得到證實,如果是真的,就太好了。 

我們都知道,狗的聽覺,比人類靈敏度高四倍。因此,對遙遠及多方位的噪音,以至家中的立體音響,或吸塵機聲等,反應會特別大。 

可是,當主人間中在家開派對,人擠人,聲疊聲,試問狗仔點算? 

如前述的雜誌報道屬實,牠們的耳朵構造,有自動閉塞的聽覺功能,關上了,就話之你。 

這是作為寵物,與人類共同生存之道。 

要是小朋友,當遇上父母吵架,也可以自動關上聽覺系統,則一切「巨火擎羊」等問題,統統可以解決了。 

像善良朋友,自幼經歷過無數次父母口角,逐漸習以為常,當是生活一部分。 

可是吵得最兇的那趟,他剛巧放了一缸熱水,預備洗澡。當廳外吵起來的時候,原本他想穿回衣服,不洗了,但望着那缸熱水,有點可惜,於是硬着頭皮浸浴。 

由於沒穿衣服,赤條條,覺得父母的爭吵聲特別尖銳刺耳,亦令自己覺得特別脆弱無助,那是一次刻骨銘心的體驗。 

另一位波牛朋友,十四歲,外表高大胖壯,父母可能認為他夠大隻,於是放心吵架,鬧得天翻地覆。然後在大除夕,各自跟新歡慶祝去,獨留他在家。 

幸好有位同學,邀他回家一起過年。小波牛雖然四肢發達,但同屬人類,一樣有靈性呀,他嘗試說出自己的感受:「內裏像有團火在燒。」 

那種委屈、怨憤、無助,完全是一枚營造中的計時炸彈,只等待將來,在適當的時候大爆炸。 

可以選擇的話,倒不如做一隻狗,凡是不想聽的情況,自動關上聽覺。父母要吵?請便,放題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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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6月19日 星期一

(轉貼) 以「愛」子女的名義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「愛」,多少罪惡以汝之名而行之。 

一直有這類事件:丈夫愛妻子,不忍她受折磨,先殺她,後自殺(大多數不遂)。 

或母親愛子女,不忍他們留在世上無人照顧,於是攬抱一起跳樓\燒炭\服毒…… 

多奇怪,誰敢懷疑你偉大的「愛」?可是執行之前,可否稍為尊重,先問對方一聲:「你需要我的愛嗎?」 

如果有選擇的話,擔保冇鞋挽屐走。你有大把愛?過主啦! 

尤其是夫妻不和,大吵大鬧,完全是你們兩位的事,悉隨尊便,不妨盡情互相殘殺。 

但最可惡的,是拖小朋友下水,當籌碼,當人質,當沙包,或當人盾。明明是欺凌,卻以「父母愛子女」的名義執行,因住畀雷劈。 

先前寫《父母爭吵,殺害子女》(六月十五日),收到多位讀者朋友迴響,並提供自身經歷。皆苦在有口不能言,正是因為父母以「愛」的名義,自小在家大吵大鬧,令孩子們有錯覺,以為是自己做錯了,才導致家裏有如此局面。 

擺明老屈,難怪搞到他們要上吊。論理,為人子女,對父母應恭敬孝順,但是你們可否先做好榜樣,以身作則?上梁不正下梁歪,自小看阿爸作賤阿媽、阿媽侮辱阿爸,小孩子的心裏很難受,你們知道嗎? 

有位小朋友沒上吊,她比較有創意,飲滴露抗議。卒之令父母短暫停火,可惜你阻得一時,阻不到一世,爸爸曾經略收斂,後來繼續下去,恨意至死仍不休。 

又不離婚。另一位朋友,最恨父母不停吵架、打架,專揀大時大節贈慶,然後分別向他訴苦,不停說:「如果不是為了你……」 

為了我?不如你們早些散,早些走,省得子女捱這些零零碎碎、烏煙瘴氣的罪,做好心,放我們一條生路。 

纏下去,大家都沒有好結果。那位朋友長大後,行事偏激決絕得驚人,因果循環,別說父母的「愛」沒影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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