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

(轉貼) 老爸老媽.勇救大朋友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  過去十年,是好爸好媽,勇救小朋友。

   要是出力過度,會被笑,封為「怪獸家長」。

  及至小朋友成長,變大朋友,大學畢業,結婚生子,你以為故事完了?家庭童話有個快樂的結局?

  不,才早着呢。

  未來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三十年、四十年後,故事繼續。只要男女主角未死(這機會極微),劇名將改為《老爸老媽.勇救大朋友》。

  而情節照舊,仍是那一對癡心父母,以及一對可愛兒女。

  總是本性善良的孩子,受壞人欺負、陷害、欺騙……可憐孩子徬徨無助,在最危急的關頭,登登登登,父母及時趕到,將邪惡的壞人擊退,救起兒女,抱在懷裏親吻:「好寶寶,對不起,爸爸媽媽來遲了!」

  多感動。故事的唯一分別,是十年前,爸爸、媽媽三、四十歲,小朋友十歲上下。

  十年後,卡士不變,不過時間令大家一起升呢:老爸老媽已五、六十歲,大朋友是三、四十歲。

  奇在角色沒改變。換作幾十年前,上一代的劇本,應該是老爸老媽入院、臥床、喘息(俗稱「扯蝦」)。

  大朋友飛撲至床邊,哭叫:「爸,媽,對不起,孩兒不孝,來遲了……」

  通常老爸老媽,會爭取時間,一邊咳,一邊獨白十至二十分鐘,然後終於肯眼閉,眾大朋友提高聲铫大哭,至此功德圓滿。

  大家一直跟覑這劇本演,一代傳一代,從未出過亂子。為甚麼來到我們這一代,竟然出現「勇救大朋友」的荒謬情節?

  要怪,唯有怪社會。醫療進步,壽命延長,人老了,死不去,又有錢,小朋友變大朋友後,不找你救命,找誰去?
 
  家庭故事從此改寫:老爸老媽詐癲扮傻、大朋友咬住不放,兩代鬥法,一百二十歲的人生,愈活愈精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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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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