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

(轉貼) 大姨媽與十三妹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  內地人稱讚:「港女夠義氣」。究竟這種「義氣」,是如何養成?
 
  原來所謂「義」,是首先要有平等的思想基礎。

  你是男人,我是女人。如果我先自認矮你一截,吃你、使你、用你等等是應分的,根本就沒有平等,甘心情願做你的附屬品。

  你是男人,你對我好,我是女人,我也可以同等回報,甚至可以給你更大回報,便是華人社會的「義」。

  所以講義氣,先要公平地交往。你當我是一個人,我也當你是一個人,彼此尊重、信任、各盡本分。

  基於同樣原則,你是男人,我是女人,我不貪圖你的好處,你亦不可以佔我的便宜。

  像聰明朋友,來自廣東肇慶,家族南下香港後,常說起大姨媽與十三妹的故事。

  所謂「大姨媽」,並非真的是媽媽的姨媽,而是家中的大家姐。由於外祖母好生養,婚後三年抱兩,一口氣生下去,從長女至么女,足足有十三位(!)之多, 年齡竟相隔二十多歲。外祖母過身後,弟妹們為表敬意,尊稱長姊為「大姨媽」,而年紀最小的幼妹,自然就是「十三妹」了。

  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的香港,各行各業蓬勃發展,十三姊弟妹人人有工開,個個經濟獨立,雖然父母不在堂,眾人感情卻非常融洽,不論已婚未婚,經常互常照應。

  當時十三妹年方二十,開始拍拖,結識到一位年輕有為的麵包師,善良敦厚,不久即談婚論嫁。

  長姊為母,問大姨媽的意見,她也很歡喜,隨口問一句:「你們婚後打算住在哪裏?」

  十三妹道:「他說我們這裏有地方,不妨先搬過來一起住,待幾年後有積蓄,才再想辦法。」怎料在這關頭,大姨媽企硬:「不可。男人娶妻,應有擔帶,怎可 能調轉頭拿妻子的好處?女人亦不能被男人佔便宜。」十三妹一聽,如當頭棒喝,隨即與麵包師分手。婚姻怎能建基於不平等?後來另擇佳偶,婚姻美滿,生四子 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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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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