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事去到成熟的階段,是時候應該要放手了。
正如春夏秋冬,又如潮汐漲退,或雛鳥羽翼已豐,從此遠走高飛。
不捨得?一定的了。太愛護?必然。但是可知道:要是硬不放手,逼令兒媳或女婿,每日晨昏定省、承歡膝下,凡事都要請你老人家批准,看你臉色做人……最後,始終不會有好結果。
親眼見識過兩宗個案,都是媽媽不放手,兩代之間周旋三年,苦戰連場,最終有兩類型結局。
一、朋友A溫文俊雅,娶妻溫柔體貼,婚後,入住父母的物業,小夫妻從此開始新生活,父母間中來探望,共聚天倫,每次見面都喜氣洋洋。
不久,父親去世,小夫妻添丁,嬰兒可愛到不得了,寡居的母親可能感寂寞,又榮升祖母,常來探望。
逐漸,兩代的關係開始緊張:BB漸長,祖母來得愈來頻密,逗留的時間愈來愈長,指點干涉的事項愈多。
另一方面,本來文靜、馴善的小夫妻,因為「升呢」為父母,亦開始有捍缳家園的意識,對祖母的侵略性關懷,表示反感、不耐煩,甚至駁嘴。後來,雙方關係惡化至對立,連外傭也加入戰鬥,祖母每次上門帶着的瑪麗,與兒媳的忠僕麻利亞,亦針鋒相對,從屋裏吵到出走廊。
終於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早上,一輛大貨車駛來樓下,小夫妻聯同BB與麻利亞,帶同所有家當,一走了之,剩下空巢。沒有人關心到祖母上門,才發覺人去樓空,再過半年,她肯定兒子不會回來,將單位沽出,下落不明。
相隔又一年,在港島東區盡頭的舊樓一帶,重遇朋友A,其境況,明顯不及當年,但是心情輕鬆,笑得開懷,顯然沒一點悔意。
做母親的,怎會不傷心?這是華人過度重視家庭的結果。早在唐朝,白居易的《燕詩》已說過:「燕燕爾勿悲,爾當反自思,思爾為雛日,高飛背母時……」
原來大家都無甚進步,明日說另一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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