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訊版報道:澳洲雪梨一名女子,通過網站約會,一年半內,經歷一百三十六次相睇,仍未遇上意中人。
她三十五歲,金髮,秀麗,明眸皓齒,任職小學教師,外表相當吸引。
正因如此,更加不忿:「如果我是那麼受歡迎,那為甚麼我還是單身?」
是啊,緣何心事終虛化。
於是想起,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日本人氣劇:《101次求婚》。
主角是男人,恨娶,求極都冇女人肯嫁。
現在所說的女子,恨嫁,卻相睇極都冇男人合心意。
各有各的難處,問題卻是同一樣,男人只想結婚,目標明確,女子卻要鍾意才嫁。於是男人求婚一○一次失敗,女人相睇一百三十六次,亦失敗。
要是男女目標一致,則簡單得多:男人要結婚,女人也要結婚,目標為本,一拍即合。
但是當你玩「鍾意」,一切則千難萬難。
因為鍾意是主觀、唯心,而且多變。今日你鍾意,明日你鍾意,難保你明年仍然鍾意,或十年後你繼續鍾意。
通常,結婚這回事,我們預期是一生一世,而且希望是穩定。
要是完全依靠「鍾意」去判斷,大玩意識流,則未必符合社會對婚姻的普遍標準。那麼愛自由,不如同居即可。
結婚的特別之處,是除了「鍾意」之外,還要包括容忍、堅貞、專一、寬容、甘苦與共、老病相隨等等,如果你做不到,亦不如不結。
正因為婚姻這麼難、這麼重要,才受到法律及社會的保障及保護。只看「鍾意」,拍幾多次拖也可以,若然要選擇結婚,你的要求不能夠全憑感性。
許多女子,包括這位相睇一百三十六次的澳洲教師,經常將兩者混淆。要是將要求尺度略調整,保證下一次相睇(第一百三十七次),必定成功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