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貼) (星島日報報道)
這是一個令人傷心的題目,千古同悲。
不論在任何時代,總有朋友跟你說:「其實我做過老闆,可惜因為加租\拍檔反目\夥計作反\來貨太貴……等等,先至要打返工咋!」
不論任何原因,總之是做不下去。
那是一個曾經繁榮的時代,港人大量移民,中國尚未改革開放,香港處處事求人,只要肯做,老闆怎敢虧待你?
但是在二十一世紀,即使你肯做,也沒有公司肯請,處處收縮開支,盈利靠多快好省,個人質素不再是就業保證,反而平就一定有得傾。
說過了,於是進入「被逼創業時代」,人人心口寫個「勇」字,膽粗粗拋個身出市場,努力學習創業。
幾年下來,失敗者多,成功者極少,在任何時代,這也是正常現象。
創業成功的原因很多,失敗的理由,通常只有一個:無錢。
很多人以為一盤生意,首重意念、經營手法、形象、客路等等……那是迷信MBA之故。
千差萬別,只有一個法門:錢。
先搞掂這個問題,萬事有商量,打開門做生意,租金、薪金、水電等等,一律要錢。
還要觀念正確。
有人以為只要「生意好」,自然有大把錢,這是本末倒置,不不不,應該先預備一筆資金,才可以做生意。
要是生意好才有錢,那麼生意差之時,怎辦?
難道暫時休業,遣散夥記?
正道是不論任何情況,也要將生意維持下去,最壞是收縮規模,縱使爆發戰爭或瘟疫等不測之禍,亦要想法子出糧與營運,否則,怎有資格做老闆?
究竟錢從何來?即是筆者最近常說的「祿」,命中無祿,或無本事化祿,不如安分打工,或當自僱人士,總好過強撐場面,勞累自己之餘,亦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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