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

(轉貼) 如常在.如同在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  人生有時候處於樽頸位,進亦難,退亦難。
 
  像年輕喪偶,又帶着孩子,試問應怎麼辦?應餘生守寡哀悼?或積極向前望,另找新伴侶,組織新家庭?

  各有各的難處,如果是很年輕,才得二十多歲,或年紀已過六十,反而比較容易處理。

  難在被卡在中間,孩子八、九歲,說大不大,說小不小,更是難上加難。

  在一些中東國家,古老的法例規定,丈夫死後,妻子哀悼滿四十日,不管對亡夫多癡心,一定要帶着孩子再嫁。

  我們聽上去,好像很不文明,可是在古時貧苦之地,婦女沒有機會就業,萬一丈夫喪生,留下一屋孤兒寡婦,那不止是牽涉名節,或愛情的問題,而簡直是生死攸關。

  既然法例如此,寡婦縱使更不情願,唯有照辦,社會上的八公八婆,亦不敢歧視,或詆毀她們,從另一個角度看,可以說是保障。

  但是現代人講文明、講自由、講人權,衍生另一種問題:像前述的情況,請問應鼓勵年輕的寡婦守下去?或多結識新對象?

  要是沒有明確方向,由得她們自生自滅,紅顏彈指老,白白錯過多少快樂時光?

  另有一種說法,讓時間治療創傷吧。隔些日子,自然可以淡忘過去,發展新關係。

  看似有理,可是悲傷的情緒,是一種沉溺,當事人投身其中,可以無止境的癡迷,而不自覺,是雞與雞蛋的問題。

  像晴晴朋友,清明節時,曾帶着女兒與外傭,去拜祭亡夫。五一勞動節假期,發燒病了,臥床休息。在半睡半醒之間,看見丈夫坐在床邊,跟她閒話家常。不久 出廳,又見他在翻雜誌,問:「咦,你不是死了嗎?」他回報一個熟悉的眼神:「嘖嘖,你不是早知道了麼?仲問!」繼續在家裏坐。

  醒來,惘然,才省起,那日的前一天,正是亡夫逝世三周年,忘得了?忘不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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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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