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

(轉貼) 為甚麼我要走?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  在所有的移民理由之中,最常聽到「不喜歡這個某某」。
 
  纒!如果不喜歡他,走的應該是他,下台的應該是他,受懲罰的應該是他。

  為甚麼反而要自己走?完全不合情理,不可思議之至。

  當中,有很嚴重的邏輯問題: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但是否每次遇上,都要預備辭工賣樓趕覑移民去?

  而不是冷靜下來,思考解決方法。一、說服對方,希望他們接受自己的觀點。

  二、是接受對方,試試用他的方法,看是否行得通?不行,改良,再試。

  三、既不打算爭取,亦不打算接受,好呀,乾脆放軟手腳,消極抵抗,使出「拉布真陰功」,大家耗覑玩,看誰耽得久?

  怎可能是自動退出,白便宜了你?喂,上屋搬下屋,不見一籮穀,更何況,是舉家移民?

  簡直是連根拔起。如此非常決定,只適用於非常時期,譬如說:戰爭、飢荒、天災等等,生死關頭,我走得快過你。

  又或許,是為了些積極與正面的理由:真心仰慕當地文化、喜歡另一處的生活方式,還有,海外受聘、留學進修、家人團聚,俱是移民的良好動機。

  若然只為「不喜歡這個某某」,而遠走他鄉,太兒戲了。隔幾年,輪到「那個某某」上台,碰巧你又不喜歡,點算?難道又揀另一處移民去?

  真的有這種香港人,自恃繼承了大量物業,身家豐厚,於是舉家在美加澳紐英等地,輪流居住,不斷消耗,花的不止是錢,還有時間、青春與精力。

  為甚麼不可以安定下來,學習解決問題?

  不停出走、不停遷移,連帶失去解決問題的能力。無忍受、無耐力、無適應,而要求一個百分百適合自己的環境,簡直是顛倒妄想,不如留下來,自己落力建造。

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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