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5日 星期五

(轉貼) 老闆要你走時,應該走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許多人可能不喜歡聽,但殘酷的真相,是老闆永遠是對的。 

因為:一、他負責出糧。二、他掌握最多資訊。 

究竟公司賺或蝕?擴或縮?收購,合併,或放盤?只有他了然於胸。 

甚至他是否喜歡你?亦只有他一個人知道。 

通常,雙方合不來,好,公事公辦,簡單乾脆之至。 

但要是雙方合得來,有點情分,難得之至,更加要珍惜,需特別慎重處理。 

所以,難保有一天,當他要你走時,應該聽話,即刻走。 

我們看電視劇時,不是這樣子。一定要拖拖拉拉,哭哭啼啼,揈水髮,滾地砂,呼天搶地,搞到裙拉褲甩……仍然走不成。 

那是因為拍劇,要晚晚出街,情節一定要毫無廉恥地拖下去。 

可是在現實裏,老闆一向喜歡你、欣賞你,為甚麼還要你走?可知一定有說不得的難處。 

像朋友A小姐,任跨國大機構老闆的私人助理,能幹,出色,深受器重。 

忽然有一天,老闆暗中囑她,快往外找新工作。 

她一來不捨得,二來亦無處可去,堅持不走,誓要與公司共存亡(!)之類。 

卒之,三年後,公司易手,人面全非,A不得不走。

但是年齡已踏入「四」字大關,求職時處處受白眼。 

至此,方才明白,三年前老闆囑她及早離開,原來是一片苦心。可惜,事到如今,一切經已太遲。 

要是你真的支持老闆,感知遇之恩,更應信任其判斷,並積極配合,而非阻礙其部署,令他多加牽掛。 

要是緣份未盡,將來有機會、有能力,可以在更好的環境下,再度合作。豈不是更勝於在困局中癡纏?


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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