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續說因果。很久,很久之前,曾經採訪一位著名的雜誌創辦人,談及投資心得。
她保養得宜,生活富裕,又頗有見地,是很理想的訪問對象。
過程中,她三番四次想提及,其雜誌被得力助手(美術設計)吞併的內幕。
當時,很清楚記得自己的感受:零興趣。
冷漠?無情?是。因為還很年輕,而所有年輕人,只會如狼似虎地撲向未來,哪管過去一百年來,你殺掉誰誰誰?又愛過誰誰誰後來害錯你之類。
根本不耐煩聽。更何況,跟此行「投資」的採訪主題無關,目標完成即告辭。
亦因此,特別記得這一課:將來,萬一有一天,自己不幸吃了大虧,打死也別出聲,寧願另尋方法私了。
遭背叛,被出賣,已經夠慘了,是第一重損失。
之後,還不斷向人重複經過,被嫌棄,是第二重損失。
並自我警惕:這種自導自演的慘劇,一定不容許在自己的生命裏出現,白白浪費時間精神資源,一條蛇也可以吞象。
萬一,當中牽涉感情,則純屬不幸,亦不應,更不會被同情。
哪管恩義曾經山高海深,當涉及公事,一旦施予,像潑出去的水,還怎可能回頭?
如果你是精明計較,防守性強之人,更要堅持,乾脆別豪爽大方,因為一定沒合理回報。
萬一有,恭喜,是極罕有的個案,可歌,可泣,應極度珍惜。
不獨是現今香港人情薄,自古以來皆如是。
忘恩負義,根本是人性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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