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

(轉貼) 上吊的好兒好女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許多父母都離婚,要是子女還大驚小怪,好像很追不上潮流。

  可是,人的感受不能忽略。縱使時代改變,孩子對父母的依戀、對親情的渴求,相信跟三千年前,並無重大分別。

  尤其是居長、特別受疼愛、被父母重點栽培的子女,愈是容易出事,另一個可能性是獨生的優秀孩子。

  手頭有三個好兒好女,為父母離婚而上吊的個案。

  一、小朋友A,男性,十四歲,初中生。二、中朋友B,男性,十九歲,唸美國名牌大學。三、大朋友C,女性,三十六歲,前教師,待業中。他們的年齡、背景、性格各異。可是有以下的共通點:父母在離婚之前,最疼錫的是他(她)。

  受良好家教,期待社會公平、公正、世界無污染,換句話說,自訂水平甚高,眼裏容不下一粒沙子。

  還有最重要的特徵:在離婚前後,父母激烈爭吵,長期家嘈屋閉,孩子被捲入漩渦,或意圖作調停而失敗。

  後來,父母終於離婚成功,這些好兒好女,首次面對人生的重大挫折,反應是憤怒、哀傷、悲痛,還有無可挽回的無力感。

  難怪紫微斗數稱這種狀態:「巨火擎羊,終身縊死。」

  格局之所以形成,是先要有「巨門」,代表口舌是非,遇上「火星」,惡化成激烈爭吵,種下不可化解的惡毒仇恨。

  不幸再受凶星「擎羊」衝擊,譬如:失戀、失業、失學等刺激,等於在火藥庫裏燒炮仗,終至情緒大爆發,心灰意冷,至生無可戀的地步。

  結果選擇上吊,自縊身亡。為甚麼揀吊頸?原來自殺的方式,是死者的一種表達行為:割脈是悔恨,跳樓是死畀你睇,燒炭是絕望,而自縊,是代表有無可解決的內心冤屈。

  前述的三位死者,統統是因為父母離婚,感情不能排遣,而以自縊終結。事後,他們的父母,俱承受巨大的哀傷,一生不能磨滅,身邊所有人皆受牽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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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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