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貼) (星島日報報道)
有理說不清,在此重要關頭,應怎辦?
像剛發生的家庭慘案:單親媽媽斬殺一歲半幼女,據說肇事原因,是產後抑鬱。
為甚麼會抑鬱?原來丈夫懷疑她不忠,憤然離婚。留下妻兒,由女人獨自面對湊仔、懷孕與生計等艱難問題。
要是加上被冤枉,滿心悲苦,別說「產後」抑鬱,即使是「產前」,一定已飽受情緒困擾,會是一個很不快樂的孕婦。
現在大錯鑄成,究竟她是否冤枉,經已不重要。
假如,時間可以回頭,或類似的處境,發生在你我身上,可有機會逃過大劫?
通常,不論是任何一種關係(夫妻、親子、兄弟、君臣、老闆與夥計),要是一方感到被冤枉,很自然地,必然是申辯,拼命解釋,想求一個清白。這是正常、合理,又公平的做法。
可惜,很多時候,人生並非如此。不幸,終有一天,要是你被冤枉了,可以給你的最佳忠告,是馬上離開,遠走高飛,直至逃到一個安全的地方,才重新整理。
千萬別花時間反抗、掙扎、求見皇上親自解釋,或期待包青天出現為你申冤。
這是許多人犯的錯,因為他們以為,「冤枉」是一切不幸的開始。
不不不,只要你略懂人性,自然會明白:「冤枉」是一切的結果。
假如一個人信任另一個人,從一開始,已不會發生冤枉事件。發展到後來,根本是積壓了無數不滿、懷疑、猜忌,甚至可能是藉口。
到此地步,鐵案難翻,你還以為可以解釋清楚?和好如初?因為真相已不重要,查出你清白,即是證明我低能,冤枉好人,皇上怎會容許自己犯錯?
別說男女關係。當初宋徽宗冤殺岳飛、明末崇禎皇帝殺錯袁崇煥,明知是錯錯錯,又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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