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

(轉貼 ) 愛你一萬年

(轉貼 )  (星島日報報道)
  說是那麼說,但是真的實行起來,會不會太累?所謂「生死疲勞」,不停玩重播,其實相當之高風險。

  即使你夠癡心,怎知道對方能否信守?又即使你們兩個肯,身邊還有許多其他人,生生世世都是咁上下卡士,熟口熟面,想起來已夠厭倦。還有時代背景呢?不幸投生在戰亂時代,受那生離死別之苦,愛情不一定是甜蜜蜜。

  最危險的情況,是在多次輪迴之中,你怎能夠確保自己不造孽?對方又沒犯下嚴重過錯?每一趟都是投生為人?每一趟都有機會好彩遇上?

  縱使遇上,匆匆一生,不足一百年,又墮入輪迴的龐大機制,重複又重複,無超脫、無進境。

  其中一方,可能因緣際會,得機會投生為「天人」,享盡榮華富貴,另一方可能犯事,墮入「餓鬼」或「畜牲道」,兩人際遇之落差,可能非常巨大,雙方俱要承受撕裂的痛苦。   癡那麼久還不夠嗎?像過期的聖誕樹,依然要無了期地擺放下去?

  或看電影散場後,仍賴在戲院的座位,雷劈也不肯走。

  大家搓一場麻將牌很盡興,不過一局既終,還不是要洗牌再來過?難道你死守殘局,硬要其他幾位陪你?

  有句老話說得好:「天下無不散之筵席」,縱使賓主盡歡,時間到了就要散,拖拖拉拉,反而壞了席中的美好印象,癡心糾纏有害無益。不過,亦有些修行者,真的可以憑法術或道行,逃避輪迴機制,生生世世糾纏不休。

  筆者提及過有幾百年的例子。至於上一千年的那一位,是當代高僧夢參和尚所說,發生在美國萬佛城,對方原是一隻白狐,世代追隨,今世那一位已是修行的佛教徒居士,依然不捨,多次給他說法也不覺悟,癡起來無藥可救。

  去到這地步,當事人已視之為「冤孽」,有甚麼意思呢?當初或許有過很愉快的記憶,可惜沒有及時放手,繼續纏下去,反而變苦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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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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