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

(轉貼 ) 若然走後要回頭

(轉貼 )  (星島日報報道)


最好不要。

  正如畢業之後,應該把握機會向外闖。或離婚之後,關係告一段落,各奔前程。  


  有那麼遠,去那麼遠;有那麼高,飛那麼高。別再糾纏牽扯,像未戒奶般,芝麻綠豆的小事也要找舊生會。

  可惜,人性始終不是「貪」,就是「癡」,總是怨歡娛短暫、嫌聚少離多,積習難改。去到臨終之時,依然是千頭萬緒,樣樣放不下。

  命終之後,輪迴往生之前,當「中陰身」的期間,自由來往,一念即至,這階段說不回家看望,實在說不通,亦甚少人可以做得到棄愛忘情。

  當真的回到去,因為肉身已壞死,只有虛無的亡靈,失去五識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,沒法與生人溝通接觸。於是忿恨、迷惘、憤怒、困擾等等,顛倒妄想,竟耽誤了自己的輪迴大事業。

  要是回家之時,看到門庭一切依舊,到處都是自己生前喜愛的擺設,自然戀戀不忍離去,這是第一耽擱。

  再加上家人不捨,頻頻燒紙祭品給死者,處處提醒他世間的富貴榮華,難以割捨,這是第二耽擱。若然至親家眷,在七七四十九日後,依然傷心哀號,消極悲慟,亡靈在旁邊受觸動,癡癡守望,又成為第三耽擱。

  不幸家人為祭祀死者,雞殺鴨,或報復壞,只會增加亡靈之罪孽,令他在輪迴過程之中,受到牽扯而下沉,失去投生為人的機會,稍一不慎,有可能淪落至「鬼道」或「畜牲道」。若要避免一切惡念,希望輕裝上路,應以「戒、定、慧」,積極對抗「貪、嗔、癡」。

  別要等到臨終才起動,像減肥一樣,身體力行,從現在這一刻開始:吃少一點、貪少一點、發怒少一點,又癡心少一點,日積月累,輕巧靈活,起碼意識上不至於沉淪。

  縱使沒有宗教信仰,不要緊,也有益身心健康。在漫長人生路上,我們欣賞風景已足夠,何必癡心留戀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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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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