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(轉貼) 「不爭」比「爭」更重要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最重要的是:不時興了。 

每一個時代,有每一個時代的精神。譬如:「爭」,最厲害是上世紀六十、七十年代的香港。 

過去了,百花齊放,百家爭鳴,爭到頭崩額裂,血濺五步,當時真的是人人命博。 

然後,漸入佳境:八十、九十年代的華麗豐盛,得前人之未有。 

其後,繁華不再限於一個小島,局面一拉開,宏觀來看,具競爭力的項目不多,看得出已是無以為繼。 

開到荼蘼花事了,僅存性命已屬僥倖,還「爭」甚麼? 

一切以經濟實惠先行:工作是要爭,升級不必了;薪水是要爭,加班則不必了;住屋仍是要爭的,豪宅亦不必了。 

一切以簡約環保為主:值幾百萬元的名表,戴出來給誰看?波場的華麗行頭,不及一具健康乾淨的身體。 

你家財幾百億元,與我何干?不如執番好自己的眼耳口鼻。 

今時今日,能夠成功抗衰老,才令人更受尊敬。 

除此之外,還有甚麼值得爭? 

與社會財富的均勻化,亦有關。父母是專業人士,買樓一層自住,一層投資,孩子只有一名。

換作你是那孩子,成長後,跟誰爭?爭甚麼?誰還肯捱更抵夜做到胃出血,或上山下海侍奉老細,或通街追數硬心腸厚面皮食檸檬? 

統統不用了。因為只要好好坐着,不動如山,等父母歸天,即收樓,收錢,收遺產,而生活又不太過奢華,旅行只去日、韓、台的話,應該可以食過世。 

又由於是獨生,沒有兄弟姊妹,連爭產也不必,要是不覺意結了婚,另一半又是同樣境況,身家隨時可以加一倍。 

試問還要爭甚麼?無可為。當北極冰層無可避免的融解,東北的虎與熊已得救,在缺乏人生目標的情況下,唯有爭權,亦即是我們的政治話事權。

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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