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愛」很容易,「不愛」很難。
看新聞,每日都有為分手、變心、單戀、殉愛,或一腳踏二三四船的新聞。
輕則吵鬧,重則自殘,或他殘,甚至不幸殉命。
奇怪,這麼重要的人生一課,學校不教,父母不提,年輕人唯有向流行文化,或互聯網上,得個一知半解。
究竟愛一個人,應怎樣表達?對方接受,應如何發展?不接受的話,應怎樣下台?還有,輪到自己想拒絕時,應怎樣做才不會令對方難堪?
更複雜些:開始愛,後來不愛;開始不愛,後來愛;更嚴重的:也不知道甚麼是真愛?
尤其是發育中,青春期,荷爾蒙作祟,迷迷糊糊的愛上了,當時以為是天造地設,後來……才知道代價慘重。
原來「不愛」比「愛」更重要。當你遇上一個人,深深受吸引,但是理性不斷發出警告:「危險」、「提防」、「警告」等等,黑字大標題,頭版頭條刊登。
不是不知道,不是不防範,但自信太過,以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。過來人語:「沒辦法,一見那人,滿心歡喜,明知不該,明知不對,但覺渾身酥軟,自出娘胎以來,從未試過那種快樂……」
還記得電話到,即刻冒雨跑出去,不管天昏地暗,不管路人擠逼,心花怒放,還發誓見到天邊現彩虹,周圍發光發亮。
聽着令人惻然:快樂,竟是那麼艱難的一回事?稀罕到那地步?人生的苦難只有愛情才能救贖?
其後,過來人也承認,當初「理性的警告」,全中。對方真是一個壞人,那真是一場錯愛,但既然錯了,不知如何割捨?唯有一直錯下去,終至沉淪。
究竟怎樣才可以「不愛」?當事人不醒悟,連佛陀也沒辦法。當中牽涉因果,致令「貪」、「嗔」、「癡」。佛法的化解之道,唯有以「戒」、「定」、「慧」。
至於誰可以覺醒?誰又癡迷?則各自看造化,絲毫勉強不得,言盡於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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