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

(轉貼) 五十繼承,不早也不遲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
假如我是富二代,恨不得十八歲開始,即刻繼承十億元家財,然後玩玩玩玩玩…… 

可惜,通常這樣玩法,平均約三十年後,要是趕不及死去,應敗盡所有。 

或身罹惡疾,或意外身亡,或思覺失調,或染上不良嗜好等。 

隨便上網搜尋,許多外國富豪的繼承人,俱有以上煩惱,並非惡意詛咒。 

但要是普通人家,是否等於一定幸福快樂? 

未必。許多中產家庭,為子女提供良好教育,通常名牌大學畢業,再送他們一間屋自住,一間屋收租,以為可以擔保平安過世。 

當時,所有人都以為是聰明、恰當,又穩陣的決定。 

可惜,三十年後回頭看,原來要年輕人保存兩間屋,並不容易。許多轉手就出售,換取大筆現金,環遊世界吃喝玩樂去。 

待三五七年後回來,發覺與一切脫節,一切不再容易,還有物價飛漲,想回購當年出售的單位已不可能。於是變得激進,理直氣壯譴責地產霸權,還有舊同事某某某,霸佔了原本屬於他的職位等等。 

可憐天下父母心,究竟應怎樣為子女打算? 

曾經引用一位法國投資銀行家的說法:五十歲。待子女到這個年齡,才好讓他們繼承。 

當中,先分辨他們的品質。要是對家族生意有興趣,應盡早安排他們參與,一起開會,一起商量,乘機認真栽培,令子女加快投入,並可促進親子間感情。 

要是他們沒興趣,亦不用勉強,但一定要培養正確的價值觀:量入為出,飲水思源,關心社會等。其後,真的要放手任由飛翔,仍要保持合理聯絡,待至五十歲,看他們心智成熟,成家立業。若然事業有成,好得很,家產可以是甜品,助他們進一步發展。 

不幸,要是一事無成,家產正好救他們一命。亦由於已有經歷,自當珍惜,同時,這年紀仍精壯,足以享受到未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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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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