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

(轉貼) 送我一程.有恩必謝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
說一句「唔該」,有恩必要道謝,這是待人接物,最基本的禮貌。 

像先前,天天說醫院文員小可的遭遇,令晴晴聯想起約十多年前,與鄰居伯伯的經歷。 

當時的晴晴已長大成人,在雜誌社上班,她與母親住在土瓜灣舊居的五樓,歲月靜好。 

樓下住了位伯伯,六十多歲,經已退休,兒女俱有正當職業,平時常見他一個人,獨自在喝悶酒。 

其實他有家、有室,大可以在家中喝、房中喝,但可能怕寂寞,於是走往便利店、小公園,有時候在樓梯間自斟自飲。 

好在他總是飲悶酒,從不鬧事,甚至連牢騷也沒半句,更不會騷擾其他人,喝多了就醉倒大睡,兒女自會扶他回家,一切習以為常。 

終有一天早上,晴晴母親下樓買菜,剛出門即折返,向女兒咕噥:「樓下伯伯唔知做乜,躺在四、五樓的樓梯中間唔郁,不上不下,叫人點落樓鎹!」 

晴晴連忙出門一看,果然見那伯伯,牛高馬大的一個人,竟然橫臥在樓梯中間,叫他不應,推他又不動,唯有跟媽媽說:「唔掂喎,看來要報警了。」 

原來以前也試過,伯伯本來是好人一個,可惜幾年前喪妻之後,沒寄託,開始酗酒,每當飲至不省人事,醉倒街頭,總會有好心的途人代為報警。 

想不到,今次在樓梯間倒下,連家門也進不去。晴晴撥「九九九」後,警車及醫護人員很快便到達,將伯伯抬走了。 

相隔一星期,早上門鈴響,是樓下四樓的女兒,專誠拜訪,向晴晴母女道謝:「家父早前過身了,我一向在醫院當夜更護士,早上回家便睡,那天竟然不知道父親醉倒在門外的樓梯。

幸好你們看到,送他往醫院,其實他早已嚥了氣,但現在總算有人收拾……」 

筆者早提及,其實「發現屍體」,亦是很難得的緣份。晴晴當晚就夢見:她出門,下樓梯,又遇見伯伯,若無其事跟她打招呼:「我走了,先前麻煩了你們,唔該晒!」 

夢醒,才省起是四樓的伯伯來辭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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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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