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

(轉貼) 凶宅效應.家散人離(下)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的香港,仍沒有凶宅的公開資料參考,消費者買樓沒保障。 
 
像思思一家,所入住的單位,之前曾經有阿婆自殺,而房協竟然隱瞞不提,令父親很不滿意。 

唯有向房協投訴,終於吵到他們肯換樓為止。可是之前,為搬進來,所造的大量裝修工作,統統浪費了。 

父親想轉售給新買家,希望收回多少當補貼,對方卻不欣賞,還千方百計壓價。終於,父親以很不理想的售價,甩手離場,而事實上,亦不輪到他不離場。從此,思 思一家搬往另一單位,而他們故居的新住客呢?可有受到那些穿門而過的乞丐或牛頭馬面等鬼差騷擾?很奇怪,沒聽聞,反而據說頗適應,入住半年之後,他們舉家 移民,遠赴澳洲去。 

凡是說起這件事的鄰居,俱是興高采烈:「可見人夾人緣,即使是凶宅,跟住客夾,一樣會為他們帶來好運。」說時,還一臉欣羨之色,雙眼發光,好像恨不得也即 時搬進那凶宅,連扒帶撥,希冀沾一點旺氣。這個更奇怪,從幾時開始,我們認為「移民」是好運?離鄉別井,家散人離,居然才值得高興? 

那是四十多年前的香港,往後,愈近九七,移民之風愈熾烈。直至回歸後,大局已定,潮流興「愛國」,移民數目逐漸下降,去到二○○三年沙士,才又有一批人嚮往離去。 

近幾年再流行移民,這一代,香港人窮志短,將目標縮近至台灣、馬來西亞等,貪往來方便,頗有點求其是旦。 

其實仔細想清楚:為甚麼移民是好?肯留下來,安居樂業,家族繁衍是不好? 

要是入住一間好屋,屋主應興旺發達,風生水起,愈住愈開心,捨不得走才是。 

要是入住一間凶宅,屋主竟然要放棄基業,遠渡重洋,對出生地毫不留戀,過程之辛酸刻苦繁瑣,亦甘之如飴,這才是好運?非常出奇,近代的中國人總有此思維,於是凶宅也變成吉屋,原本壞事也變成喜事,移民公司不妨多購入作招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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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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