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

(轉貼) 名利帶不走.恩怨伴來生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誰不想成名?誰不想得利? 

但是如果因此結怨,因此犯罪,因此做到六親不認,妻離子散的話,統統不值得。 

為甚麼?因為帶不走。最多給你享三、四十年,甚至六、七十年,往後,真的一毛錢也帶不走。 

所以《聖經》上說,富人進天堂,比駱駝穿針孔更難,因為在生時的一切時間心血資源,全用來掙錢,令其他部分非常貧乏。 

要是你不信上天堂,那麼希望你信佛家的輪迴,今生已了,下世再來,而當中的關鍵,是看「業力」。 

以現代語來說,即是「感情力量」,要是你可以覺悟、擺脫、放下,恭喜,足以超輪迴,脫生死,接近成佛的第一步。 

可惜,絕大部分人是凡人,普遍都放不下,即使去到生死關頭,仍然是咬牙切齒,或牽扯糾纏,或癡迷顛倒,在如此這般的狀況下投生,試問怎會有好結果? 

弊在生前的名譽、財富,在輪迴的龐大機器中,根本起不到作用。 

其實別說死後,到垂老臨終時,一千億與一百萬,並沒有重大分別。試問你吃得多少?用得多少?穿戴得多少? 

四叔說得好:「年紀大,已經享受不到了。」如當頭棒喝,給你五千方呎豪宅,反不及五百方呎的小單位實際,起碼跌倒在地,爬出大門求救的距離,會比較近。 

老來貧困病弱,當然不好,但是略有資產,已足夠。要是貪生過度,拼命累積巨額財富,反易成為眾人的覬覦目標。正是覷準你中風、癡呆、受傷、腦退化等時機,一湧而上,將你撕成碎片,好瓜分那大筆資產。 

最終,你會發覺,大家最放不下的,原來是恩怨情仇。誰欠了誰?誰又負了誰?念念不忘,縱使身滅,那些感情力量仍會化成腦電波,隨魂魄投生去,有怨報怨,有仇報仇,繼續那生老病死的循環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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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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