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

(轉貼) 有恩不可以索盡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  常聽人說:「施恩莫望報。」

  又有些老闆道:「人,是最好的投資。」

  究竟是真,是假?是對,是錯?是應該繼續對人好,或從此別多事,各家自掃門前雪?

  曾經遇過一位很尊敬的長輩,世故通達,請教他,答:「趁年輕有能力之時,可以幫人的話,盡量幫吧。」

   原來人生種種苦難,最悲慘之一,是當你想幫對方之時,竟無能為力,那種無奈感,足以纏繞你一生。但是幫過之後,亦應該撂開手,勿當是重要投資。因為世相 傾斜,人心難測,現今已不是你借出一百,預期對方還一百的時代,至於額外利息,更是妄想。或許,自古皆是如此。為怕大家心寒,史書之上,或民間傳說,常有 仗義還恩,捨身相報的故事。

  為甚麼?因為極度罕有,罕有到要寫下來,文章記載的地步,希望事迹得以流傳,後人有機會珍惜學習,但萬勿以為是人類正常生活的一部份。如果你施恩之後,一意孤行,堅決要對方回報的話,通常會失望,繼而憤怒。

  要是仍不醒悟,必有禍患至。

  因為人性有利己、自我保護的成份,這是生存的本能,亦無可厚非。

  但要是他的價值觀偏差,忽然覺得,自己付出太多,回報太少,受剝削、受逼害、受歧視,則會反咬,不顧對方的恩義,而作出激烈行為。或任何一種原因,或不需要原因,將任何收取,一筆勾銷,甚至進一步抹煞,當從來沒發生過。

   像這類事件,放在世上任何一個法庭,交給任何一種體制審判,俱一定是他錯:忘恩負義,欠債不還。卻又如何?即使將他抄家、殺害,亦難抵償。為免糾纏,寧 願放手,將恩情當壞帳撇掉。從陰謀論角度:放縱對方,令他養成習慣,一路撒賴下去,終至名譽崩壞,求救無援,是為報應。要是真的氣不過,吃他一餐茶,或一 頓飯,也是好的,當是告別儀式,然後繼續上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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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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