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貼) (星島日報報道)
一看這題目,明眼人都知道,永遠不可能會發生。
但是為甚麼,之前的故事要這樣寫(《美少女淺水遇溺奇案》)?
因為要射歪、隱藏、迴避。正是曹雪芹寫《紅樓夢》,將《秦可卿淫喪天香樓》,幾番思量,躊躇躑躅,卒之硬生生改為《秦可卿死封龍禁尉》 的苦心。
年輕時不信邪,又狂妄,自以為是「一夫當關,萬人莫敵」,有甚麼不可以拍䒷拍凳,說個一清二楚?真理當然在「我」這一邊。
逐漸,時間會給你最好的教育:撞板,碰釘,吃虧,傷害人,亦被傷害,於是卒之領悟到,草蛇灰铫,伏延千里的高明處。
照直說,指名道姓寫?先別說惹上誹謗官司,累公司賠錢,更重要的,是萬一錯了,傷害既已造成,後來怎還人清白?
亦反映出你的處世態度:務必要趕盡殺絕,不留餘地?等於文革式的批鬥,極度刻毒尖銳,稱為「文棍」。
去到這地步,純粹是發泄情緒,針對性攻擊。縱使列齊事實證據,由於不夠客觀,文章總是由個人觀感出發,很容易令讀者厭棄。
並且引發無限想像:作者的動機是甚麼?收了錢,有私怨?背後有不可告人之目的?
竟然欺騙讀者的時間和精神,去閱讀這些文字?於是失去尊重和信任,對任何作者來說,亦等於是失去一切。
不只是寫文,說話何嘗不一樣?雖然許多人頻說:「請暢所欲言,不介意。」但是言語發心聲,冷冷一句,你以為說過就算,不料對方入了腦,即使在炎夏,亦會感受到那陣寒意。而且,往往一世記住,亦是常有之事。
亦因此,當我們年紀愈大,撞板愈多,經驗愈豐富,通常愈沉默。另一種方法,是只挑好人好事來說,希望令這個世界更美好。
到最後,只存乎一心,講心地。你說這句話,寫這篇文,目的是甚麼?其餘的僅屬枝節。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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