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

(轉貼) 那泛白起毛的恤衫袖邊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


資深傳媒人五十九歲了,因開課教學,被女學員告非禮,卒之被法庭判三項猥褻侵犯罪成。 

他曾經任職多家傳媒機構,在其中一家尤其獲重用,卻傳出「性騷擾女同事」,男上司為維護他清白,不惜一起辭職。 

那是約二十年前的事,筆者正在籌備開新報章,多方面招聘人手。有男主管極力推薦他,認為是具才華,「性騷擾的指控」應該是誤會等等。眾女同事知悉後,即時聯成一铫來見,聲明要是公司聘請此人,她們會立刻拉隊離去。 

應怎辦?套用現時流行語,是在公司已造成「內部撕裂」,引起性別大戰。當時筆者的職位是社長,又不是法官,根本無權,亦無法去仲裁他是否有罪。 

既然不打算調查或審判,唯有講信任,建議當面一見,憑觀感再決定吧。 

在公司內部見面是不行了。氣氛已充滿敵意,於是約在外邊,由筆者請吃晚飯,希望在較輕鬆的環境下交流,當是多交一位朋友。 

地點不便太高規格,為免予人錯誤期望,亦不能太隨便,似不夠尊重,於是約在九龍凱悅酒店的凱悅軒(現已拆卸)。 

由最高級的兩位男同事陪同,一起見面。初步印象不錯,斯文、謙和,並無最近法官所指的「心高氣傲」,略談辦報理想及方針,亦說得頭頭是道。為免令對方覺得我們戴上有色眼鏡,過程中,並無提及當時剛發生,哄動全行的性騷擾事件,僅以傳媒的工作能力去判斷。

幾乎決定聘請了,在吃甜品階段,忽然看見他枕在飯桌上的右臂,在光潔西裝下,露出一截恤衫袖,竟已殘舊至起毛邊,兼洗至泛白,有種很不潔的感覺。當時,相信只有筆者留意到,同時覺得此人表裏不一,背後可能有隱藏,純粹憑直覺,於是決定不請。 

其後,跟兩位同事交換意見,他們無奈接受。由於此事沒證沒據,單憑一個「信」字,亦沒有向其他人透露,就此了結。 

去到近二十年後,這個人的本性,才水落石出,可見知人之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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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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