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真的看破,一早不會生了。
既未看破,生了下來,不管好歹,始終要負責收拾。
先別說「留學失敗」,就算子女後來生意失敗、婚姻失敗、生育失敗,以至殺人放火、佔中亂港,或闖下彌天大禍……做父母的,還能夠怎樣?唯有忍氣吞聲,含住兩泡眼淚,替自己生下來的骨肉執手尾。
間中,有些父母發起狠心,立下毒誓,從此各行各路,永不相見。
但是,不出數年,發覺自己真的放不下,牽腸掛肚,託親友四出打聽,甚至出動私家偵探。
後來,真人真事,在街尾執返回家,甩皮甩骨,焦頭爛額,唯有待從頭,收拾舊山河,比起當初,多費幾倍心血精神,及至將子女扶正,自己已元氣大傷,脫掉幾層皮。
要是立定心意,抓緊宗旨,硬是不理。再隔一會,不肖子,或敗家女,竟已自尋短見,或遭殘害至死,像破舊爛人形般,被棄置在橫街窄巷的污渠深處。
警方上門,找你去認屍,那時候,手尾更長,欲救無從,餘生的光陰,哪管花好月圓,富貴榮華,一念及這段未了的因果,保證,你只能活在自我懲罰的悔疚地獄,求出無門。
作為子女,也別得戚,自以為吃定了,父母沒奈何,一世欠你。
當你逼得太厲害,胡作非為得太過分,終於衝破底铫之時,恭喜為人父母,看破了,放下了,於是得大自在。
究竟壓死駱駝的,是哪一根草?我們永遠不知道,處境不同,尺度不同。
最記得曾經寫過,證券界有位老前輩,兒子與阿媽合作,唆擺父母離婚、分家、爭產。最後衰仔欠下一屁股債死去,老公召集所有債主到來,逐筆清還才移民。這,真是徹徹底底的看破。
未能夠做到之前,緣份未盡,唯有繼續互相吸吮依偎,生生世世的糾纏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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