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

(轉貼 ) 當憤怒變成習慣

(轉貼 )  (星島日報報道)

  習慣是這樣養成的:一而再,再而三,自我感覺良好,又無人勸止,從此就繼續下去。

  像賭錢,像貪吃,像飲兩杯,或間中啪丸等等。

  還有每逢遇上不如意、不順心之事,即刻發火,要是在古代,學武功做了大俠,一定拔刀斬人。

  咁可以斬得幾多件?這個看不順眼,斬!那個做事不合心意,殺!斬斬埋埋,或許有助紓緩地球人口過多的問題。可見遇事發火,始終不是正理。

  每一個人也有憤怒的體驗,為甚麼我們會發火?通常是感到挑釁、羞辱、逼害,或不公平對待等等,各項成因列出來,可以無窮無盡……

  其實綜合宇宙萬物、天地山川河嶽,所有憤怒的理由集中起來,只有一個:「我不知道應怎麼辦。」

  所謂「惱羞成怒」、「逼上梁山」、「逼到埋身」等詞語,都是這個意思:退無可退、讓無可讓,唯有憤怒!真相是無計可施。

  假如你有妙計,可以令香港回復以往的繁榮興旺,又有辦法,令自己回復青春美艷兼有百億身家,諸如此類,試問還怎會罵警察、罵局長、罵特首?

  一秒鐘也不會浪費,即刻忙做正經事去。

  正因為大家苦無對策,坐困愁城,又接受不到新的社會轉變,於是唯有一起憤怒:我嬲你、你嬲他,我們一起嬲他們,逐漸就成為習慣。

  當許多人俱有這種習慣,逐漸就成為風氣,影響一代之思潮及行為。

  你說「憤怒」好不好?當然不好,佛家稱為「嗔」,人性三毒之一,任由發展下去,只會帶來破壞與滅,對誰也不會有好結果。

  但由於憤怒會激發起能量,許多時候,其能量大至超乎我們想像,於是引起錯覺:原來發怒是好事,可能會帶來改革與推動(?)。

  在當時那一刻,或許會,可惜後患無窮,這亦是嗔念一起,其最可怕、最可悲之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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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靈氣逼人 康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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