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7日 星期五

(轉貼) 最後,我們只剩下印象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不論你是六十歲,或一百二十歲,要走的時候,真的是甚麼也帶不去。生前最心愛的人,不能同行。最喜歡的物件,統統要留下。辛苦經營的超豪五十萬方呎莊園巨宅,仍是要給人佔住。 

唯一可以帶走的,是今世的恩怨愛恨情仇。 

看得透的,放下;看不透的,牽纏拉扯到下一世,原班人馬又再同台演出。同樣地,留下的,是你給所有人的印象:在生期間,令這個世界變得更好,或是更差? 

縱使你賺得更多,關我們甚麼事? 

最多供府上的妻妾子女爭產,圈養一大班家族成員,預期他們一世不用工作?多奇怪。這就是有錢人留給大家的印象,轉瞬已忘記。 

誰說得出,一九一七年的香港首富?或是當時港督的名字?或是國家領導人的名字?俱是寫在水上的榮華富貴。甚麼才可以留下?最原始直接的,是生兒育女,好好對待他們,希望將來還記得你,起碼手機內儲存了你的遺照,也不枉來過世上這一場。 

除此之外,建學校,辦醫院,捐錢爭命名權,或是像英國人,出少少捐公園一張長椅,豐儉隨意,俱是為留給大家一個好印象。 

僥倖有才華者,可以繪畫、作曲、雕塑。孔子說過:「唯文章可以留後世。」所以鼓勵大家寫寫寫,但當然要重視質量,若然寫不出《紅樓夢》,有本事留下金句也 好。像張愛玲說:「成名要趁早。」言簡意賅,未必對,但反映了所有年輕人的心境,還有她曾經盛氣凌人,「要出名,出到盡」的犀利形象。多好。若然沒本事, 起碼可以做一個好人,利益身邊的有情眾生,給大家留下良好印象,將來有緣再相見。


hongchi.hk@gmail.com 
(靈氣逼人 康子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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