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

(轉貼 ) 提出離婚總是女人

(轉貼 ) 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  這個題目還有個補充:愈年輕、愈漂亮、愈有自信的女人,通常會愈早提出離婚。

  潛台詞其實是:別阻住阿姐搵好路數。

  時間,因為我們最最最寶貴的,只有時間。

  你若無心我便休,橫掂外邊大把世界,一寸光陰一寸金,何必將時間看得那麼賤!

  反而男人区更更,以為結婚後大局已定,放心拼命做、拼命玩,有些不肖的還拼命滾。

  過往幾千年,女人都比較容忍,可是在二十一世紀的香港,沒必要了,經濟獨立,無子女牽掛,她們有權利爭取更好的婚姻生活。

  以上,是「通常」情況。但凡事總有例外,繼續忍下去的唯一理由,是愛,可惜許多男人又不懂得欣賞。

  於是他們被通知離婚時,如遭雷擊,完全不能接受,完全被徹底打沉,激瘦、喪喊、酗酒,整個人陷入崩潰,情況比提出離婚的女人更悲慘。

  因為女人當婚姻是大事業,努力經營,時刻戒備。

  男人卻當婚姻是歸宿,結得成就收工,以為大事已了,從此安寢無休。

  本來,以上這兩種心態是絕配。婚後,女人將婚姻事業擴展至生兒育女,建立家庭,男人則在外努力工作,負責一家開支溫飽。

  可是現代的婚姻遊戲已變 質,男人還以為是上一代,爸爸媽媽爺爺疖疖那一套,女人卻多了教育、避孕、工作、自由,甚至是二嫁、三嫁等機會。

  忽然精采到這個地步,女人都措手不及,何況是一向活在自己世界的小男人?

  難怪提出離婚的,通常是女人。

  又難怪不肯接受離婚的,通常是男人。

  雖然,女人受生理時鐘的限制,不一定愈嫁愈好,不過以現時的社會環境,單身也很不錯,於是引出下一個題目:法國人所謂的「單身不等於悲慘」。
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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