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

(轉貼) 前債已清.再世為人

(轉貼 (星島日報報道) 


  如果你認定六十歲,是退休年齡的話,六十歲後,你將會是個等死的老人。


  但如果,你認定六十歲,只是人生的一半,則六十歲後,可以是第二人生的開始。

  生、旺、衰、竭,全在乎一念之間。

  做人幾十年,我們說過錯話、做過錯事、下過錯誤的決定。

  要是生於戰亂,或醫學水平不高的年代,沒辦法挽回了,錯錯錯,唯有寄望下輩子,有機會再彌補。

  太渺茫了,不如把握今世,抓緊當下,善用我們的一百二十年時間。

  不論是入錯行、嫁錯郎、生錯忤逆子女等等,不要緊,統統可以再來過。

  整個人生要重新規劃:前半生,當還債,送父母終老,養育下一代至成年,責任完成,重新與伴侶檢討,是否繼續共度餘生?

  否則,前債已清,不妨短暫分開,各自獨立生活,可能更精采,本性更能盡情發揮。

  現實的環境,亦已現端倪。可有發覺,身邊朋友的父母,有些在退休之年,竟然搞離婚,努力爭取餘生的自由與自主。

  手頭沒有正式的統計數據,但是在歐美及日本,「六十後」離婚的現象,的確愈來愈普遍。這是隨着醫學進步、經濟富裕,還有人類壽命增長後,新浮現的一大問題。

  要是雙方同意,當然皆大歡喜,分手後仍可保持良好關係。

  最慘是一個想離,另一個不想,則務必要謹慎處理。

  尤其是其中一位,老殘病弱,成為另一半的負累,亦是「六十後」夫婦的普遍現象。
  當社會愈進步,第二人生的可能性愈高。

  問題是:機會已備,條件已成熟時,你自己處於甚麼狀態?仍然健康、活潑、漂亮嗎?精神旺盛、樂觀、積極嗎?

  於是引起「抗衰老」的種種相關行業,從此蓬勃發展。



hongchi.hk@gmail.com
(靈氣逼人 康子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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